開了機,但一連幾天都沒有陶知南的戲份。
她劇本里有動作戲,提前在練習室跟著武指練習,練了半天,全身肌肉跟被碾了一遍似的,接到警察的電話時,汗水順滑地從衣衫滴落。
警察來電內容大致是調查結果已經出來了,人也抓到了。
具體經過跟監控里的差不多,有人在酒里下藥,沒有內幕,具體過程沒說,只叫她過去一趟。
下毒啊,她當時心里在想,那不就是公訴案件嗎?
陶知南不明白為什么要自己過去,若是她強硬點不到場也是可以的,但她不擅長拒絕,更不用說是警察的話了。
最后還是請了個假,打車去派出所了,去到那一看,對面只來了一個律師,本人壓根沒有出場。
那個律師陶知南那晚見過,是鄧邊庚。
他見到她,起身打招呼:“我是段總的律師,鄧邊庚,我們聊聊。”
聊就聊吧,陶知南正想知道他們的葫蘆里買什么藥。
兩人到了和解室,警察讓他們自己談。
談的內容居然是和解,撤訴。
理由是,下藥的女人是精神病人,有相關的診斷證明。
陶知南覺得很離譜,離譜中往往透露著不對勁,她當場就提出疑問了:“這是公訴案件,就算是精神病人,那也要走程序吧。你們迫不及待跟我談和解,撤案,這對嗎,而且你們不是受害人嗎?不應該和我站同一個立場嗎?還是說這其中有什么貓膩?”
鄧邊庚見她語氣激動,試圖讓她冷靜些:“陶小姐——”
陶知南打斷他:“我不想跟你說,要談和解就讓當事人都到場,你讓……”
她頓了頓,本想直呼名字,卻意識到自己根本不知道所謂的段總叫什么名字,不得已改口:“你叫你那個什么段總出來。”
自己不出面,派個律師出來,擺明了不放在心上,篤定自己不會有事唄。
就算下藥一事與他無關,那他也是妥妥的吃了她便宜,她咽不下這口氣。
鄧邊庚表示很為難:“段總有事在身,一時半會是抽不了空。”
“幾分鐘也抽不出來?”
“想見段總,要跟他身邊的助理約,這真不是我能決定的。”
陶知南沒辦法把他當成是一個公平正義的律師,打算去找警察,沒想到一開門,便見一個中年婦女破門而入,直接沖著鄧邊庚而來,張口大罵。
“我女兒被他們公司里的主管誘奸了,你們反過來要告我女兒,有沒有天理?!”說到最后,那婦女的手指,幾乎要戳到鄧邊庚的臉上,眼睛瞪得奇大:“……我跟你們沒完!”
陶知南回過頭,先是不解迷惑,站了一會后,心里隱隱猜到了個種緣由,以及為什么要和解了。
鄧邊庚和警察花費了一點時間讓那位中年婦女平靜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