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臣深知在這種事情上必須找對門路。
他立即聯(lián)系了那幾位富婆中的馮姐——她的前夫在張橋派出所工作,應(yīng)該能提供些靠譜的信息。
電話那頭,馮姐聽明來意后很是熱心:
“這種案子啊,一般都會送到閘北看守所。判下來通常六個月到一年,要是有本地人擔保,交足保釋金,大概兩個月就能出來。”
得到確切消息,翌日一早,王臣就帶著張浩趕往閘北區(qū)看守所。
一路上,這個來自浙江農(nóng)村的年輕人緊張得手心冒汗,不停地搓著衣角。
看守所門口排著長隊,都是來探視的家屬。
張浩遞上身份證,在登記窗口費了好大勁才說明白來意。
工作人員在系統(tǒng)中查詢后,終于確認沈艷確實關(guān)押在這里。
“沈艷,24歲,浙江金華人士,因涉嫌賣淫嫖娼被拘留。。。”
工作人員機械地念著記錄,“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,暫時不能探視。”
張浩一聽急了,差點當場哭出來。
王臣連忙拉住他,對工作人員道了聲謝,將他帶到一旁。
“王哥,怎么辦啊。。。艷子真的要坐牢嗎?”
張浩六神無主,聲音都在發(fā)抖。
王臣拍拍他的肩膀:“別急,既然找到了人,總會有辦法的。你先給家里打個電話報個平安吧。”
看守所門口就有公用電話亭。
張浩撥通了老家村委會的電話,讓村干部轉(zhuǎn)告家人自己要在上海待幾個月,叫他們不要擔心,還讓家里匯點錢過來。
電話亭老板是個精明的上海本地人,聽到張浩的對話,主動搭話:
“小兄弟,是家里人出事了吧?”
張浩正愁找不到人商量,一五一十地把情況說了。
電話亭老板一聽就笑了:“這種事情啊,好辦!
我認識里面的人,只要交兩萬塊錢,保證從半年減到兩個月,還能安排保釋。”
張浩頓時傻眼了——兩萬!
這在1997年相當于他全家好幾年的收入。
他垂頭喪氣地回到王臣身邊,眼圈都紅了。
這時王臣已經(jīng)辦好了探視手續(xù),還買了一大包東西:
全新的棉衣秋褲、女性用品,甚至還給沈艷的賬戶上存了2000塊錢。
“里面日子不好過,有錢才能買點好吃的。”王臣淡淡地說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