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
蕭令殊說解神醫過幾日回,還真是過幾日回來了。
而且他不僅自己回來了,貌似還帶了對姐弟,只是姐姐看起來像個被虐待的小可憐,弟弟看起來像頭兇惡的狼。不過姐弟倆都有個特點,瘦得不成樣了。
解神醫回京后,也沒歇息梳洗,又馬不停蹄地來到了別莊,直接過來拜見阿寶,此時蕭令殊還未回來。
阿寶見他眉宇間有旅途的疲憊,漂亮的臉蛋都像蔫壞的酸菜一樣,身上穿的仍是那身灰仆仆的衣服,形象實在是糟糕,便安撫了幾句,讓他去休息了。
解神醫靦腆地笑了笑,看了阿寶一眼,斟酌著道:「王妃,在下帶來的那對姐弟……能不能先給他們安排個地方住下?待在下給他們找到住的地方,會讓他們遷出去的。」
這不是什么大事兒,阿寶笑著準許了。等解神醫離開后,又叫來雁然,讓她去安排那對姐弟。既然是解神醫帶來的,先不管是什么人,阿寶自然也要表示一下。
雁然自然知道自家王妃叫她去的目的,臉上掛著真誠的笑容,先讓人去找些合身的衣物給那對姐弟換上,然后又去找了席遠,打聽那對姐弟的事情,然后方出面去見那對姐弟。
因為主子們現在還在別莊避暑,解神醫也將人帶到別莊來了,是以便在別莊中撥了個小院子給他們住,院子正好與解神醫所住的院子相鄰。
雁然過去的時候,這對姐弟已經梳洗過了,穿上合身的衣物,看起來給人的感覺倒是不錯的。可能吃得不好,都有些瘦弱,臉色也不太好,不過姐姐弱柳扶風,恰到好處的柔美,倒是添了種楚楚可憐的風情,而弟弟的輪廓也十分俊秀,待長大一些,估計也是個俊俏的少年郎。
姐姐已經是個妙齡少女,弟弟看起來七歲左右,兩人見到雁云到來時,姐姐看起來有些怯怯的,弟弟像只隨時處于警戒的小野獸一般。
雁然臉上的表情十分柔和,與他們打了招呼,又自我介紹后,說道:「你們是解神醫帶過來的人,也算是王府的客人,暫時便先在這里住下,有什么需要的盡管譴人來告訴我……」
見雁然神色真誠,弟弟雖然仍是有些戒備,不過姐姐已經完全放松下來了,臉上露出了怯怯的笑容,柔和的聲音道:「多謝姑娘,我們姐弟打擾了。」
雁然挑了下眉,不動聲色地打量他們,雖然姐姐那種怯生生的模樣兒讓人覺得是個小可憐,不過聲音倒是極動人的。一陣攀談下來,也不若外表給人的怯懦,而是長得像個小可憐罷了,倒不是那么可憐。
等雁然回去后,阿寶很快也知道了這對姐弟中的姐姐正好是解神醫被逼婚的對象。
這對姐弟姓幸,姐姐叫幸憐憐,弟弟叫幸啟明,是陵南望族幸家的人。而幸家恰好是解家的世交,幸氏姐弟也是幸家長房所出的嫡女嫡子,不過可惜幸家姐弟的父母皆亡逝,幸家由二房取代上位,幸家姐弟寄住在二房的叔叔那里。
當年解家和幸家指腹為婚,指脂為婚的對象便是幸家長房嫡女幸憐憐和解家長房嫡長子。只可惜的是,解家長房嫡長子早有中意的姑娘,正是陵南望族之一的王家姑娘,自然想要退了這門親事。比起幸家長房只剩兩個遺孤,王家在陵南的發展勢頭正猛,已經隱隱地壓制住其他望族,怎么看都覺得與王家結親是最好的。
因為嫡長子死活要娶王家姑娘,解家大爺沒法子,原本是想由嫡次子代替娶了幸家姑娘,可惜嫡次子也不想娶個沒爹沒娘的姑娘,解夫人也不同意,為這件事鬧了無數次。
而就在這時,解神醫剛好回陵南為父母掃墓,然后被解夫人看到了,福至心靈,很快便想出了個主意,讓個旁支弟子娶了吧,而解神醫正是個現成的好人選。恰好他少年離家,這些年來在外面漂泊,耽擱了親事,正缺個老婆,解大爺和夫人為了顯示對旁支侄子的寬容,作主為他定下一門親事。
于是解神醫就這么被逼婚了。
阿寶有些驚奇道:「解神醫既然也不樂意,為何還要將他們帶回來?」
雁然解釋道:「奴婢聽席侍衛說,那對姐弟妥實可憐,幸小公子還未出生時父親遭逢大難去逝了,接著幸夫人承受不住這個打擊,懷胎七月便難產生下了幸小公子,沒撐過幾天也跟著去了。幸家姐弟當時年紀小,幸家不能沒個主事的,幸家二房便頂起幸家。不過二房的好像當年因為分家的事情與大房有齟齬,早年不合,所以二房接手幸家后,待這兩姐弟并不好,那幸啟明今年都十一歲了,可瞧起來好像才七八歲,妥實是太瘦弱了。」
而幸家覺得他們能將這兩個孩子養這般大,也算是仁至義盡了,早就想將這姐弟倆掃地出門,為此幸家連臉面都不要了。眼見幸憐憐及笄了,年紀也越來越大,幸家便想起了當年大房與解家的婚約,于是自然叫人去解家提起這樁親事,讓解家將人娶走,眼不見為凈。至于幸啟明,不過是個小孩子,隨便給他一些吃的,養大就行了,其他的就別想了。
阿寶聽罷,了然道:「若是解神醫不娶幸姑娘,他們也沒什么好下場。」
「對啊。」雁然有些同情道:「幸家二房明明是至親的叔叔,可是親叔叔卻因為當年分家時與兄長不合,就怨恨到幸家姐弟身上。而且聽說他們連臉面都不要了,明言如果解家不認這門親事,就勒死幸姑娘,全了她的名節。」
其他幾個雁都聽得眉頭皺起,對那狠心的叔叔咬牙切齒。勒死幸憐憐,全了她的名節不過是逼解家認下這門親事,若是解家認下了,可以將幸憐憐掃地出門。若是解家不認下,勒死幸憐憐也可以說是解家逼的。無論幸憐憐是什么下場,和他們幸家都沒關系,還可以解決個礙眼的存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