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眾人的議論中,傅時樾到了村長家,將此事說明,“三叔,你也知道我家中無雙親,我也不懂成親的規矩禮儀,所以我和薛梔的婚事,就拜托你了。”
“這門親事,我不同意。”村長直接說出了自己的立場,面色嚴肅,語氣質問:
“傅時樾,我原以為你只是好心,憐憫弱小。可是你…你怎么能做出這種事?
薛梔是什么人,你不清楚嗎?她是傅凜的妻子。”
“他們已經和離了。”傅時樾反駁道。
他不想聽見薛梔跟傅凜兩人名字放在一起,明明都已經和離了,兩人沒有任何關系,傅凜跟個狗皮膏藥似的,一直黏著。
“和離?”村長冷哼一聲,壓制著心中的怒氣,一字一句道:“誰說他們和離了?”
“我親自給他們寫的和離書,他們怎么可能沒和離?”
傅時樾下意識反駁,卻在看見村長凝重的表情后,登時愣住,眉頭緊皺,懷疑道“三叔?你這話什么意思?”
村長嘆了口氣,回屋翻出當初傅時樾親自寫下的和離書,遞到傅時樾面前,大喊道:“你仔細看看,這是什么!”
傅時樾拿起和離書,眼睛睜大,仔仔細細看了一遍,沒錯,是他的字跡,是他寫下的和離書。
這輩子,他只寫過這么一次。
這份和離書明明應該在衙門,怎么會在這?
念及此,傅時樾瞳孔一縮,猛地抬頭,望向村長,支支吾吾道:“三叔這…這…”
村長無奈地解釋道:“我沒把這份和離書拿去衙門登記。當初我想著薛梔一個女子,孤身一人,說是和離,可能也就是在氣頭上,才說這種話。萬一哪一天后悔了呢。
我想著等薛梔重新嫁人,才拿去登記。可現在…這份和離書已經沒用了。傅凜沒死,自然也就不算數。”
大安國律例,夫妻雙方不能隨意休妻或是和離。
休妻,指妻子犯了七出之條的任何一條,才能休妻。
而有三條,無法休妻。
第一條,有所取無所歸,妻子無娘家可回,不準休妻。
第二條,與更三年喪,妻子為丈夫的父母服過三年喪,不能休妻。
第三條,前貧賤后富貴,丈夫不能因富貴拋棄原配。
薛梔符合第一條律例。
因此,休妻這條路怕是行不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