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大牛的表現,王建軍非常滿意。
他笑道:“行了!回頭你就等任命消息吧!”
在村口跟王大牛聊了這么久,該是回家見父母了,時間一長,還挺想念家中二老。
說起來,家里房子有機會改建一下,建成樓房。
上一次,天橋公司陳總資助的一筆錢,剛好可以派上用場,王建軍也不認為屬于受賄。
因為,沒有產生利益交換關系。
屬于愛心資助!
九十年代,許多基層單位發不起工資,都是接受許多企業和個人的資助,屬于普遍狀態。
若是王建軍有罪,那么何人無罪也?
同時,也有一個詞,叫做高薪養廉。
什么叫做受賄?
從法律意義上來講,你利用職務,向他人索取財物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這就叫做受賄罪。
可法律真管用,真到位嗎?
有時候,法律就是空篇大論,跟權力對碰根本就是不堪一擊,法律是權力制造的產物,咋可能凌駕權力之上?好比,人不可能凌駕大自然!無法改變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!
倘若,真的按照嚴格法律,那么普天之下沒有一個清官。
誰都得被抓。
那就要看以什么名義抓?你掌握了權,你就可以用任何名義抓人,給政敵安上任意罪名!
倘若,按照人人平等原則,較真一下,省部級和科級應當領取同等工資,享受一樣的待遇。
可法律說了,因為級別不一樣,干部待遇也就不同。
你將不同級別,享受不同待遇寫進法律里,這不是變相的用權力,將不平等的事情,說成合法嗎?試問,不平等,那算合法嗎?寫進法律里面,是否合適?這就是權力的展現,你有權力,你就可以修改法律,你就可以定義法律法規!
你掌權了,你說合法就合法,你說不合法那么就不合法。
別人能奈你何?
聽起來,像是一套貪官污吏的歪理邪說。實則并不然,王法,王法,就是皇家的法!當權者的法!